優先承買權人地址查不到,該如何通知? 宣傳照片 活動資訊 優先承買權人地址查不到,該如何通知? 【實務見解】內政部76年5月20日台內地字第503424號函 【要旨】優先購買權人住址無法查明,應以公示送達方式辦理通知 【內容】土地法第104條有關通知優先購買權人優先購買之規定,如優先購買權人之住址確無法查明,應參照依民法第97條之規定,以公示送達方式辦理。 活動Q&A 提問者 信箱 留言內容 驗證碼